6月27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鼓励海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加大投入,扩大生产和营收规模,提高生产能力,进一步推动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做大做强,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结合2022年海南农业发展相关奖补资金申报审核情况,修订形成了《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相关资料图)
根据《实施细则》,支持对象为在海南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各类研发、生产、加工、运销,及其他社会化服务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申报主体须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失信记录,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海南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达标且未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应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或2亿元。
海南将对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以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设定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四个档次,对首次突破每个档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补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实行“自主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报表;
(二)企业纳税证明;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分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单位对提供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五)年度申报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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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海网
编辑 | 吴天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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